清朝活佛转世制度历史介绍
导读活佛转世制度是西藏宗教的重要特点之一,是以灵魂转世说为根据,为解决宗教首领继承问题而产生的宗教制度。它初创于藏传佛教噶举派的噶玛支派。该支派的首领都松钦巴公元1193年逝世时,遗嘱弟子将转世再来。弟子们认定噶玛拔希为其师的转世灵童,经寺庙10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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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佛转世制度是西藏宗教的重要特点之一,是以灵魂转世说为根据,为解决宗教首领继承问题而产生的宗教制度。它初创于藏传佛教噶举派的噶玛支派。该支派的首领都松钦巴公元1193年逝世时,遗嘱弟子“将转世再来”。弟子们认定噶玛拔希为其师的转世灵童,经寺庙10年培养,正式以该派首领身份活动,成为西藏第一位转世活佛。
宗教事务局网站的数据则显示中国现有藏语系佛教寺院3000余座,活佛1700余人。
一般活佛地位最低,来源很多,如通过考试格西学位获得活佛称号,一些世俗贵族为获得活佛头衔以重金捐买。解放前青海佑宁寺就有这样的活佛近百名,塔尔寺有六七十名。他们在清代不入册可以随时增减可以转世也可以停止转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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